当企业收到财政奖励款时,会计分录通常如下:
1. 收到财政奖励款时:
```借:银行存款贷:递延收益```
2. 确认财政奖励时:
```借:递延收益贷:营业外收入——财政补助```
请注意,这些分录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,将奖励款项暂时记录为递延收益,在满足一定条件后(如收入实现)再转入营业外收入。
收到财政奖励款的具体会计分录有哪些?
收到政府奖金的会计处理有何特殊?
应缴财政款会计分录的具体写法是什么?